东莞居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唯一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办理条件
1、本市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自愿申请。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
2、现场缴纳2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申请人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40日内,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
咨询电话:0769-22480061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领证
办理费用:2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