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

  一、事项名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

  二、设定依据: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指引(2014版)的通知》(粤卫函〔2014〕1169号)。

  三、申请条件:东莞市范围内接种疫苗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的调查和诊断。

  四、办理材料:

  (一)受种方提交的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材料包括以下列内容:

  1.受种者出生医学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2.受种者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复印件或接种证明复印件;

  4.受种者门诊、住院病历或死亡法医鉴定书复印件:

  4.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4.2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4.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5.死亡个案须提供尸体解剖结果。

  (二)接种单位提交的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材料包括以下列内容:

  1.接种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复印件;

  2.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接种单位资质证明;

  3.接种人员资质和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疫苗批签发合格证;

  5.疫苗批次检验合格或者抽样检验报告;

  6.进货发货清单复印件;

  7.接种单位出入库登记表复印件;

  8.疫苗冷链温度记录表复印件。

  9.受种者接种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三)疫苗生产企业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

  3.药品GMP证书;

  4.药品注册批件;

  5进口疫苗由批发企业提供进口药品通关文件。

  五、办理地点: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502室(南城车站路33号)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30分。

  七、联系电话:0769-23663612

  八、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预防接种】即可获取东莞各镇区预防接种放号时间、平台汇总,及预防接种记录查询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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