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疫情期间社保费可以按时缴费吗?
导语 根据东莞市人社局的指引,在社保给阶段性减免政策的施行期间,企业单位仍然可以如期缴费。
在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施行期间,东莞企业单位可以如期缴费的,须每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缴费申报,申报完成后,单位的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可按规定延期缴纳,延期缴纳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但用人单位需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社保费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减免的社保费范围是: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免),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4月上述三个险种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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