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导语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严重违法严查”情形

  (一)酒驾醉驾;

  (二)严重超速;

  (三)超员超载;

  (四)疲劳驾驶;

  (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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