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一、办事事项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二、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无

  三、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四、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事项设立的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六、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1.办事内容:对申请登记的产品执行标准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打印证书。

  2.申请条件:凡在东莞市内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在产品正式生产前,应将产品执行的标准按规定进行登记。委托加工、100%外销产品可免于登记。

  七、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还);

  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一份(查阅后退还企业);

  4.《东莞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可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

  5.《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新办企业免此项)。

  八、申请表格(可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

  《东莞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九、办理的程序

  1.标准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2.审查通过的,颁发《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3.审查不通过,当场予以说明。

  十、事项有效期

  企业生产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部门重新登记;产品不再生产的应向发证部门申请注销。

  十一、办理期限

  半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东城主山社区莞温路178号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5楼0505室。 邮编:523120

  联系电话:0769-23109500 传真:0769-23109500

  十四、投诉电话

  0769-23109821、0769-23109900

  十五、备注

  无

  十六、申办对象

  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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