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转企业或部队转企业一次性补贴办事指南

  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军队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后,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军队工作期间,符合规定申请一次性补贴的。

  一、所需资料

  (一)机关转企业人员申请财政一次性补贴和由同级财政补足单位划入部分的,需提供经省人事厅加具意见的《一次性补贴及建立个人账户中单位划入部分资金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军队转业到企业转入一次性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原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办理程序

  (一)机关转企业人员申请财政一次性补贴和由同级财政补足单位划入部分的,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受理后,单位凭《受理回执》次年5月到保险关系部查询相关信息。

  (二)军队转业到企业转入一次性补贴的,先按基金转入程序将一次性补贴资金转至我局到账后,再申请一次性补贴的办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