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办托幼园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公办(集体办)托幼园所的设立,一般分筹办和开办两个阶段。筹办结束,即园舍建成、设备完善后,举办单位可提出开办申请。 公办(集体办)托幼园所要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和《东莞市托幼园所设置及管理意见》的设置要求。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