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服务类别:建设
服务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受理机构:虎门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受理窗口:虎门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组
协办机构: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服务描述: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验收奋案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建设单位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应在组织竣工验收前15个工作日向质监机构提交以下资料: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4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5施工、监理单位填写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6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证明;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商品住宅建设单位提交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1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3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4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1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9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9-5512954
投诉电话:0769-5512954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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