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服务类别
登记注册
服务机构
工商局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描述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流程图说明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送各镇工商分局受理后,工商分局加具受理意见,转送市工商局个体科初审人员初审,科长审查,由局长签名核准发照。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
300元
收费依据
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服务对象类型
办理依据
《个人独资法》第九条、第十二条。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国家工商局94号令)第九条、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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