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教育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需符合学籍管理关于毕业规定及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提交《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十、办理的程序
先由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提出申请,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毕业证书。
十一、事项有效期
每年的六月接受申请。
十二、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一个月内给予发放毕业证。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收费每证8元
十四、投诉电话
23126198
十五、备注
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含实践教学)未达到留级规定者,按结业处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十六、申办对象
学校
东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校统编码: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入学时间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毕业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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