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教育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原中专部分)学历证书核准。需符合学籍管理关于毕业规定及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提交《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十、办理的程序

  先由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向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提出申请,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毕业证书。

  十一、事项有效期

  每年的六月接受申请。

  十二、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一个月内给予发放毕业证。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收费每证8元

  十四、投诉电话

  23126198

  十五、备注

  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含实践教学)未达到留级规定者,按结业处理,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十六、申办对象

  学校

  东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校统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入学时间

学制

学习形式

毕业人数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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