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用电申请安装程序
主办单位:供电公司 电话:5539661
程序
1、变压器用户:凡变压器的新装、增容、更换、迁移、过户、报停、复电等必须填写由市电力局统一印制的《用户用电申请书》。变压器安装分为400KVA及以下用户和400KVA以上用户。
①400KVA及以下用户的安装工程全过程由供电公司负责。
1、用户 提出供电要求,了解用户有关资料。
2、业扩 提供《用户用电申请书》。
3、用户 按要求填妥《申请书》,提供报装用电的有关资料,交付贴费。
4、业扩 将《用电申请书》送市局审批,将用户具体供电要求、地点等资料交工程部。
5、 工程部 现场查勘,编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将设计图纸交施工队。
6、施工队 按图施工,工程完毕通知工程部进行质量检查。
7、工程部 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通知施工队返工,直至合格),通知业扩。
8、 业扩 通知市局用监、计量、用户进行竣工检查、送电。
9、 市局用监、 竣工检查(不合格的,填不合格通知单,由业扩通知有关部门返工, 计量、用户 直至合格),合格的,四方代表签名作实,送电,建立档案。
10、市局计量出具工作传票。
11、业 扩 建立档案,通知抄收。将通电传单通知各有关部门,将工程结算交财务, 向用户收费。
12、 抄收 建卡立帐,按规定抄收。
②400KVA以上用户的安装工程由市电力局派出施工队伍安装,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均由该施工队负责,完工后,用户直接与该施工队结算。供电公司只协助用户办理用电报装、日后抄表收费工作。
2、380V及以下用电:低压用户的新装、增容、更换、迁移、过户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相应辖区的营业所办理。营业所审查有关资料并入册,按统一规定标准收取增容费等相关费用;上报公司新用户资料;现场勘察,编制工程概算,组织施工,组织验收,营业所收取各项费用,接电,将用户资料交抄表工。
程序
1、变压器用户:凡变压器的新装、增容、更换、迁移、过户、报停、复电等必须填写由市电力局统一印制的《用户用电申请书》。变压器安装分为400KVA及以下用户和400KVA以上用户。
①400KVA及以下用户的安装工程全过程由供电公司负责。
1、用户 提出供电要求,了解用户有关资料。
2、业扩 提供《用户用电申请书》。
3、用户 按要求填妥《申请书》,提供报装用电的有关资料,交付贴费。
4、业扩 将《用电申请书》送市局审批,将用户具体供电要求、地点等资料交工程部。
5、 工程部 现场查勘,编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将设计图纸交施工队。
6、施工队 按图施工,工程完毕通知工程部进行质量检查。
7、工程部 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通知施工队返工,直至合格),通知业扩。
8、 业扩 通知市局用监、计量、用户进行竣工检查、送电。
9、 市局用监、 竣工检查(不合格的,填不合格通知单,由业扩通知有关部门返工, 计量、用户 直至合格),合格的,四方代表签名作实,送电,建立档案。
10、市局计量出具工作传票。
11、业 扩 建立档案,通知抄收。将通电传单通知各有关部门,将工程结算交财务, 向用户收费。
12、 抄收 建卡立帐,按规定抄收。
②400KVA以上用户的安装工程由市电力局派出施工队伍安装,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均由该施工队负责,完工后,用户直接与该施工队结算。供电公司只协助用户办理用电报装、日后抄表收费工作。
2、380V及以下用电:低压用户的新装、增容、更换、迁移、过户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相应辖区的营业所办理。营业所审查有关资料并入册,按统一规定标准收取增容费等相关费用;上报公司新用户资料;现场勘察,编制工程概算,组织施工,组织验收,营业所收取各项费用,接电,将用户资料交抄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