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项目审批程序


程序

一、歌舞厅、卡拉OK、音乐茶座、投影场、游戏机室等游艺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准备好有关申报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
2、交镇文化站审核后再由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5、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二、音像制品零售及出租等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向镇文化站提出书面申请。
2、镇文化站审核后,送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附:申报材料
(1)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报告。
(2)场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资料。
(3)设施设备资料。
(4)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
(5)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