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营业单位(分公司)变更登记
服务内容:营业单位(分公司)变更登记
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申报材料:1、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或《企业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需变更项目的有关文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0元/户
审批、收费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价费[2002]299号
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申报材料:1、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或《企业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需变更项目的有关文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0元/户
审批、收费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价费[2002]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