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招调合同制职工审批

市劳动局办事中心、就业科 市劳动局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1、《关于加强干部工人调进和外地人口迁入管理的通知; (东委[1990]10号)
2、《关于对调进外地干部工人的补充规定》(东委[1995]31号)

按《关于加强干部工人调进和外地人口迁入管理的通知》 (东委[1990]10号)、《关于对调进外地干部工人的补充规定》(东委[1995]31号)所列条件办理

所需材料: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1、调出地劳动部门商调函和商调表一式三份;
2、拟调入单位申请调进报告书、单位住房证明,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必须经市编委同意入编;
3、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表,技术、学历证件(附复印件);
4、原单位鉴定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结婚证(附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5、户口薄(附复印件);
6、随军调进,还需随军证明、军官证(附复印件)。

市劳动局就业科 电话:22203620 22203623

办理时间: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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