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

项目名称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文号    备注

婚姻登记费 

(一)涉外婚姻登记费
1.结婚、复婚登记         人    9 粤价[2001]98号 与登记有关
2.离婚登记            人    9 粤财综[2002]31号 表格证件不
(二)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费                      另收费
1.结婚、复婚登记         人    9
2.离婚登记            人    9
(三)补发证书
1.涉外:《夫妻关系证明书》    人    9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      人    9 粤价费函字[1990]31号  
2.港澳台华侨:《夫妻关系证明书》 人    9 粤价[2001]98号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      人    9

收养登记费:

(一)收养申请手续费       件    20 粤民福[92]253号   中国公民
(二)收养正工本费        件    10 [92]价费字349号   含港澳台、华侨
(三)收养登记调查费       件    220
(四)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件    100
(五)公告费           件    按实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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