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为确保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后顺利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普高班),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开始,有关事项通知请见正文。

  2025东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资格认定公告

  一、受理时间

  2025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凡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具备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资格。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中职班)。

  (二)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普高班)报考资格

  若随迁子女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普高班(以下合称“普通高中”)的,需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资格认定后方报考普通高中。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具体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三)录取政策

  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公办综合高中普高班的,录取时,按照各校的随迁子女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认定条件

  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25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1.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2.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3.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具体审核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附件3)。

  三、受理流程

  (一)申请阶段

  申请人填写《2025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以电子化审核为主,中考报名时,需参加异地中考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信息,并确保报名系统信息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一致。

  2.4月22日前,就读学校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并对申请人所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学校应重点审核申请人与随迁子女的亲子关系,以及随迁子女在中考报名系统中所录入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申请表》所填信息是否无误。

  3.学校初审后,须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市中招办将在报名结束后从中考报名系统导出相关信息推送至市社保及公安部门进行社保和居住证条件审查。注意,只有当社保或居住证不满足要求时,申请人才需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三)特殊情况处理

  4月22日前,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各学校须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交到本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直接进行汇总。具体情况的审核程序见《2025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附件2)。

  (四)职能部门审核与结果查询

  1.5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中考报名系统生成。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审核情况。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复核。

  3.5月20日前,各中学在校内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2025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docx

  附件3: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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