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东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要求
导语 东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将于4月11日开始,需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2025上半年东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要求
注:以下材料,若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只需上传扫描版。
1.身份证明
(1)东莞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
(2)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电子居住证)。
(3)在东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上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经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持内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中专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供学历发证地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须提供普通话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当时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部分确认点提供统一收集体检表和《东莞市2025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表》服务,申请者可以根据确认点要求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和《东莞市2025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表》。
具体要求请加入各确认点工作群,以确认点群内通知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东莞市教育局到公安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发给确认点,再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报广东省教育厅确认盖章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有关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有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东莞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
点击下载:
台湾地区申请人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成功后直接交给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1室)。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属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免试认定人员还须提供在校期间修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须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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