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总体招生政策主要有“五个优化”“三个不变”。
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五个“优化”
1.优化招生入学“全程网办”服务
聚焦群众办事需求,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今年全面实现户籍、居住证、社保、医保、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将对入学报名、积分入学申请、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注册缴费、补录入学、分班结果查询等实行“全程网办”。
2.优化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在7月初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已在公办学校完成“注册确认”,均可自动参加民办学校“顺延补录”,给予学生和家长更大的选择空间。
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的学生,若被民办学校顺延补录成功,如选择放弃公办学位入读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并办理民办学校补录注册。公办学校将安排专人值班,协助家长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特别提醒:以下两类学生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顺延补录”。
【1】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的;
【2】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的。
3.优化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结束后,如仍有剩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二轮补录。各民办学校在市阳光招生平台公布第二轮补录计划数,“没有公办学校注册结果,且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阳光招生平台,重新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对填报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对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录取。加强补录阶段信息公开,规范补录行为,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加便利的补录服务。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第二轮电脑派位”补录。
【1】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的;
【2】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的;
【3】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的。
风险提示!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如家长决定参加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须先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即主动放弃公办学位),才能填报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志愿。民办学位第二轮补录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若学生最终未被心仪的民办学校录取,将由所在镇街教育部门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将有可能无法回到原已注册的公办学校就读,相关风险由家长自行承担。
请家长和学生务必慎重考虑是否撤销公办学校注册,权衡风险后再做决定,切勿盲目跟风,避免造成被动。
4.优化学位补贴发放方式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非户籍生的民办学位补贴发放方式从以往的“先交后补”调整为“免申即享”。补贴资金在学生缴纳新学期学费时直接抵扣,学生家长不需要办理申领手续。
5.全面实施阳光分班
今年1月,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和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学生,全面实行随机均衡分班,分班方案、教师团队信息、分班过程、分班系统、分班结果“五个公开”,严格遵循师资配置、学生人数、性别比例“三个均衡”,统一采用学生编班、教师团队配班“两个随机”。严禁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实验班、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各种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三个“不变”
1.免试入学政策不变
今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均对“阳光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今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厉打击学校“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协议招生”等行为。欢迎媒体、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立即向主管教育部门举报,我们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2.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变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将继续依托东莞市阳光招生平台开展,实行同一时间网上报名、同一时间填报志愿、同一时间公布录取结果、同一时间注册确认。
符合我市招生入学条件、计划在我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均须在5月7日10:00至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3.民办学校入学方式和招生范围不变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分为“提前批”、“电脑派位”和“补录”三个批次。其中,不具备学生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的招生范围仍为学校所在镇街及毗邻镇街,这些学校在第一轮电脑派位招生时只能接受上述区域内的学生填报志愿。在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在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三轮补录(民办学校自主补录)时面向全市招生。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并加大招生过程监管,推进阳光招生行权大数据监督,做到招生各环节“一网统管”,确保招生工作阳光规范、公平公正。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阳光招生致家长一封信》,公布市、镇两级违规招生举报途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向社会各界表明严肃招生纪律的鲜明态度,提醒和呼吁广大家长自觉抵制、共同防范违规招生行为,共同营造阳光招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组建“莞教先锋”招生入学党员志愿服务队伍,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进12345,开展“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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