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方案解读
导语 东莞市中职非全日制教育实施方案的解读已经发布,一起来了解一下各项条款的详细解读吧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方案》是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职函[2011]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分比为“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入学与注册”、“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教学组织与考核”、“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毕业与结业”、“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经费”。
一、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入学与注册的说明。
1、明确对象: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城乡劳动者。
2、明确报名方式:通过东莞市市民素质提升教育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或持本人学历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籍簿等有效证件,到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明确注册时间和要求: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注册时“学习形式”须明确为“非全日制”。
4、明确报到要求:新生按时按指定渠道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在规定期限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明确学校注册工作的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将新生相关信息通过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新生入学电子及纸质注册。
二、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教学组织与考核的说明
1.明确弹性学制和教学组织方式。实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以采取自学、远程教学和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教学。
2.明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公共基础课一般为语文、数学、英语和德育课相关课程,专业课为学生所报读专业的相关课程,具体由施教学校根据非全日制学生的特点,参照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
3、明确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作用。学生取得了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向学校申请相关专业课程免修或免考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由学校制定。
4、明确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工作岗位成就科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在参加相关各级各类竞赛并获得奖励,以及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具体规定由学校制定。
5、明确顶岗实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职学生须安排不少于半年的顶岗实习。对具有两年以上从事与就读专业基本对口的岗位工作实践的非全日制学生,承认其职业经历,可不再安排顶岗实习。对不具有相关岗位工作实践的学生,原则上要按规定安排顶岗实习。具体由学校制定。
三、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毕业与结业的说明
1、明确学制。基本学制为1-3年。
2、明确毕业条件。在籍学生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①思想品德评价合格;②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查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③所在企业工作鉴定合格。
修满学分,提前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3、明确结业情况。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经费的说明。
1、明确学费。为鼓励我市企业员工积极参加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对就读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学生给予免费就读。
2、明确奖励。在我市中职学校就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由市财政给予每生1000元奖励,取得结业证书的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另行制定。
3、明确学校经费及使用。市财政每年按照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毕业生的数量和每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市教育局年度预算解决,由学校用于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课程开发等各项工作支出,支出须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