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减免 民校学杂费、课本费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杂费、课本费减免将惠及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加快发展我市绿色建筑、集中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东莞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等内容。
对于即将在我市举行的首届加博会、莞商大会和第四届漫博会,袁宝成要求,“三会”是我市自我展示的窗口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会”参会相关工作细节,把握好重要环节,制作详细缜密的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三会”成功举办。
会议决定,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按省定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免费教科书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体在校生(不分户籍)给予减免。
其中: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公用经费补助分别为550元和750元;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教科书费补助分别为100元和180元。按“二级办学”分担补助经费计算,由市镇两级支出,列入市镇两级财政年度财政预算解决,每年财政支出达到2.68亿元。
另据介绍,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学生合计767711人,至2009年春季,我市已全面实现公办学校(不分户籍)免费义务教育,并对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按原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给予了相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