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全险爱车放进保险箱

  保险界人士认为,购买汽车保险并不等于将车放进了保险箱,汽车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保,购买保险必须清楚了解保险条款。本文为你细数了9种保险不理赔的情况。

  “你买保险了吗?”“我自己没买,我给我的小车买全保。”这两句对话有点滑稽,逢车必买保险已是大势所趋。近日,佛山某保险公司对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追偿(追回已垫付给受害者的赔偿费用)成功。

  案例1:无证驾驶 车主承担赔偿

  去年年初,车主李先生在佛山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型货车粤YD4×××购买了一年的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购买保险不久,李先生的弟弟(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该货车在105国道行驶,碰撞了一名推自行车的行人,导致对方当场死亡。经公安局认定,驾驶人无证驾驶、行人不按交通灯指示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由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分3次向受害人家属划款,金额合计10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的第三人,并有效快速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投保时,有相应的责任免除约定。保险公司及时向第三受害者支付了保险金额后,所垫付的费用应该向投保人追偿。此后,保险公司多次向李先生追偿已赔付给家属的款项,车主却一拖再拖。无奈,保险公司只好将李先生及其弟弟告上法庭。

  不久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向第三人履行其法定的赔偿义务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仍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事故的责任承担;由于保险条款明确约定了没有驾驶证或无效合格的驾驶证,保险公司对保险车辆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已支付予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款应由保险人李先生及其弟弟共同承担。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李先生必须向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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