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因东莞桥头中学学校食堂经营工作的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具体招聘详情请看正文。
因东莞桥头中学学校食堂经营工作的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食堂会计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承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入职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及餐饮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为人正直,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必须符合餐饮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招聘条件及职业能力
1.年龄50岁以下,财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会计从业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证。
3.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熟练掌握常各种用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具备文员基本能力。
5.熟悉多个行业做账、调账及税务申报操作,了解账务审核重点。
6.熟悉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薪酬待遇
1.待遇面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填写《东莞市一中(集团)桥头中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统一交到桥头中学总务处。
3.报名所需资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所列资格条件相符。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作为面试对象。
5.面试
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谈和面试。
6.录取
报名人员经面试、实操技能考试、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聘期为一年,待遇按《东莞一中(集团)桥头中学岗位工资方案》执行,具体细节面谈。
7.本次招聘工作由东莞一中(集团)桥头中学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张老师0769-82952313/ 136023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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