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一览

导语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房产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申请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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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①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②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

  特别说明:

  ①符合以上条件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②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hNUPi6KxbMmOtBfhOmz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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