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并新招用经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
办理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所需材料
首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公益性岗位补贴→立即办理。
线下办理
备齐资料→到单位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补贴名单公示→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注意事项
1.补贴对象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补贴。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岗位补贴】即可获取东莞各项岗位补贴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补贴标准、补贴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