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护照换发补发及变更加注办理指南
导语 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可申请换发补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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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申请换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遗失补办护照。
注意:
1、护照全国通用,户口迁移后不会影响使用。只有变更了身份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才需要重新办理。
2、如申请人需提前申请换发护照的,请向出入境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本市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
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即:政审表)
(四)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或旧护照的个人身份信息与现在不一致,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
(五)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急事急办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后,可申请“急事急办”,需到市局办理。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其它情况,则提供相应证明提出申请。
办事表格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可在窗口填写;
2、可在网上下载,下载路径:东莞警察网—专题专栏—出入境管理专栏—表格下载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速递、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说明
自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遗失补办、换发每证收费120元;护照加注每项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缴费方式:
一是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
二是到市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三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四是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五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时限:
受理回执上提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如确实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可延迟缴费,但可能会影响取证时间。
取证方式
1、未申请快递的,统一在市局取证。以下的除外:
在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和长安、塘厦、常平、大朗、石龙、道滘、寮步、清溪、横沥分局办理未选择邮寄的,可在分局取证。
2、取证所需材料:
1)、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2)、委托他人取证:申请人及取证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受理回执丢失,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到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发证窗口登记领取。如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待证件制作完成后邮政公司将寄送申请人。
办事窗口
1、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受理业务一览表(可点击查看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由于办公时间不统一,可咨询具体办事窗口
注意:可在就近办事窗口申请。
护照基本信息
1、E字头护照是最新的普通电子护照,G字头是旧版护照,两种护照仍然通用。
2、成人护照有效期10年,儿童护照有效期5年。
注意事项
1、2018年7月1日起,东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全市34个出入境窗口受理点,全面推行实施出入境预约办证服务。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相关出入境业务;港澳个人游、赴台团队游等可在自助设备办理的续签业务;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出入境业务的,可不经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2)各位申请人可以通过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crj/)等方式提前预约办证时间和办证地点。
【注意:如因故未能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或需更改预约时间或地点的,请重新预约。】
2、电子普通护照需采集申请人指纹,如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3、申请人户口迁入我市未满十年的,须发函原户籍所在地核查。
4、申请人申请换发、补发护照后,新护照的号码会变,但新护照上会加注申请人曾持有的旧护照号码。
5、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6、申请换证或补证均不能在网上办理。
7、我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
8、出入境办理护照需加注的有下以四种情况:
a.护照换发加注:旧护照过期换发新护照时需加注旧护照信息;
b.曾持照加注:护照有效期内遗失或护照未到有效期补发新护照均需加注旧护照信息;
c.护照姓名加注:申请人办理护照时使用其他非拼音格式的字母作为其护照的拼音姓名格式的需加注信息;
d.护照曾用名加注:申请人曾经更换名字的,办理护照时需加注曾用名信息。以上加注信息项可以叠加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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