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申请预约出租客运办理指南

导语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申请预约出租客运办理指南,需要预约办理出租客运的可以看看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业务预约成功的手机短信凭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车主为个人(限定本人办理):

  a、大陆人员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请注意: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c、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请注意: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不需要提供。

  d、 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e、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车主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a、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b、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过期的,需用“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具的《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审验通过通知书》原件;

  6、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或公司等,由代理人办理业务,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盖章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

  二、办事流程

步骤 业务流程 办理地点
第1步 业务网上预约: 车主本人通过互联网电脑登录东莞交警网(http://www.dgjj.gov.cn/)或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
在互联网电脑或手机预约业务,收取预约成功手机短信凭证。
第2步 提交业务资料: 东莞车管所一楼业务大厅窗口
提交所需资料到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第3步 业务受理,领取证件: 原业务受理窗口
(资料审核通过后受理,领取《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三、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五、车管所办公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星期六、星期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业务咨询投诉监督电话:

  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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