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
服务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财政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资格: 1、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具备上述条件,但超过2年仍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及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申办。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址: 东莞市城区金澳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22484992
流程图:
流程说明: (一)市直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本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所属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3、市直主管部门将下属单位上报的申请表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4、市财政局会计科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将证书发给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发放给申请人。
(二)外地驻莞机构、镇区所属单位、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及无工作单位人员的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当地财政分局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交本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所在地的财政分局审核;
3、财政分局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财政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资格: 1、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具备上述条件,但超过2年仍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及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申办。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址: 东莞市城区金澳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22484992
流程图:
流程说明: (一)市直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本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所属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3、市直主管部门将下属单位上报的申请表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4、市财政局会计科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将证书发给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发放给申请人。
(二)外地驻莞机构、镇区所属单位、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及无工作单位人员的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当地财政分局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交本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所在地的财政分局审核;
3、财政分局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