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处理

务类别环境保护服务机构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6110330
服务描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投诉本市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包括环境污染事故、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夜间施工、垃圾焚烧、企业产生的噪声、油烟、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流程图 查看
流程图说明1、环保分局受理来信、来访、电话的环境污染投诉,并登记;
2、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环境污染情况,取证和记录;
3、审查资料,并依法作出处理;
4、填写处理结果,回复投诉者;
5、整理资料存档备查。
办理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9号聚龙湾花园三楼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类型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六条;
3、国家环保局《环境信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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