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流程图

参保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参保险种变、工伤缴费费率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30日内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即时予以办结,为单位做好社会保险关系变更,变更内容涉及到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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