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院基本医疗待遇?

A.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市内、外医院等级确定: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市内医院

市外医院

三级医院

1300元

2000元

二级医院

800元

1500元

一级及以下医院

500元

1000元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

B.统筹支付比例?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基本医疗费用按以下分段比例计算,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支付。

各分段的统筹支付比例,如下表:

基本医疗费用

统筹支付比例

一级

二级

三级

市内医院

市外医院

不足或等于5万

95%

90%

85%

80%

5万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

75%

70%

65%

60%

10万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

55%

50%

45%

40%

15万以上

45%

40%

35%

30%

注:符合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各段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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