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品房预售款将被100%监管

东莞商品房预售款将被100%监管

从10月1日起,开发企业预售款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做到100%被监管。市住建局昨日下发通知,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开发企业或银行进行严厉处罚。

昨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收紧了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市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对预售款的管理,是近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与以往不同,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应同时附上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首期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即监管账户)的《进账通知书》,未提供该证书的,预售人应向房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以往我们对开发企业的预售款没有管死,只是按照一个比例在监管。有了这个政策后,开发商预售款将被100%监管。”上述负责人解释。

昨日的通知将于10月1日执行。违反要求的预售人,将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暂停相关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手续;对违规或不按监管协议约定配合实施监管的商业银行(指具体承接预售款收存业务的支行),将暂停办理该银行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业务,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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