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持续更新)
导语 在莞务工,回乡(外省)过节后再返莞开工人员,从低风险地区返回东莞全市范围内不需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2022年1月5日发布:
东莞出省
倡议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不出境,确需离莞、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动态,并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非必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省外来莞
提倡跨省流动人员来莞返莞后于48小时内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涉疫风险人员(外省口岸入境来莞返莞人员、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来莞返莞人员)来莞返莞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春节留莞及来莞返莞人员(含涉疫风险人员)要进行“莞e申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抵莞后12小时内应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分级分类按规定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来莞返莞防疫政策
1.对14天内(下同)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红码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2.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中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居家隔离14天,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3.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风险所在县(区)来(返)莞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4.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同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5.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来(返)莞人员政策: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6.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来(返)莞人员政策:实施“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居家隔离+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7.其他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政策:根据省、市指挥办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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