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我健康监测指引
导语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第2天和第7天要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有异常应主动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3号)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集中和居家健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防疫指办防控函[2021]1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报备
解除隔离后,自行返回居住地,主动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备。
二、健康监测
(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第2天和第7天要自觉前往社区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有异常应主动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二)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之一,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并告知医生有接触和隔离经历。
(三)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个人防护
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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