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身份证补办全指南

  东莞身份证补办全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收费标准等见正文。

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或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其中本省户籍居民的监护人确不能亲至陪同办理的,可委托近亲属或班主任(校园专场时)等进行代办。

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验原件。

在广东省内提交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相貌变化不大、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无需提交。

(二)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的

①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验原件。

②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验原件;申请人未提供,且户籍信息系统中核查到的,可用系统截图代替。

2.未满十六周岁居民由受托人陪同办理的

①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验原件。

②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验原件;申请人未提供,且户籍信息系统中核查到的,可用系统截图代替。

③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委托书

由公安机关通过共享系统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3.我市户籍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症病人无法前来办理,现由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委托代办人进行办理的

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的委托见证书。须注明办理人、代办人的身份信息及办理事项,收原件。

②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4.原居民身份证损坏的

原居民身份证,收原件,属居民身份证损坏的提供。

办理流程

方法一:

(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可选择到受理机关领取或邮寄领取(不限地区))。

(二)选择到受理机关领取的,证件制作完毕后直接到受理机关发证窗口领取或自助机领取。(有设置自助机的受理点,自助机可以发放广东省户籍10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居民的身份证。其他情形,以及外省户籍的,需要到受理机关发证窗口领取。)

方法二:广东省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可在居民身份证自助终端机办理。

方法三: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本地市户籍居民,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在本地市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可以通过粤居码小程序上进行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①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粤居码”或扫描葵花码,打开“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②点击“户政业务”进入户政业务平台;

③点击“居民身份证办理”即可进入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办理页面。

相关提示:

(一)广东省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可在自助办证机办理;16周岁以上省外户籍居民,且其省份已开通“跨省通办”的,也可在自助办证机办理。

(二)申办人属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办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领取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带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可以全程网办。登录粤居码,选择“户政服务”栏内的“身份证补换领”,按系统提示步骤完成申领业务。

(三)到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完成资料审核、录入,以及制证相片、现场相片、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受理的核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

(四)16周岁以下本省户籍居民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换补领,监护人确不能亲至陪同代申请的,可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双方网上确认签署委托书,委托近亲属或班主任(校园专场时)等进行代办。

(五)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请的,监护人或受托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并前往,采集同框现场相片。

(六)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面的缴费二维码完成非税缴费。

(七)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签。

(八)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属于全国异地办理的,可以适当延长至60日。申请人未缴费的,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九)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查询相关办理进度,具体步骤如下:登陆“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户政服务”-“查询”-“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十)省外户籍居民,变更户籍身份信息后第一次换领身份证需在户籍地办理。省内户籍居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

办理时限

40日。

办理窗口

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点击查看:东莞身份证办理地点大全(地址+工作时间+交通指引)

收费说明

30日(属于全国异地办理的,可以适当延长至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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