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

  2024东莞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领取指南

  申请要求

  申请对象要求

  1、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企业等非个人消费者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

  2、个人名下的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助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补贴车辆要求

  补贴车型为小客车。

  小客车是指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结构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温馨提示

  1、超过9座的汽车不可以使用以旧换新补贴。

  2、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3、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先报废,也可以先购买新车,顺序不妨碍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辆。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申请流程

  (1)个人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并填报相关信息。

  申请入口:

  官网入口: http://bfqc.scjss.mofcom.gov.cn

  小程序入口:【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2)上传本人身份证。

  (3)上传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

  (4)上传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

  (5)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

  (6)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页照片。

  (7)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

  (1)个人消费者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旧车报废,并成功取得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个人消费者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从事汽车销售经营的企业购买新车,并取得该时段内有效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办理日期须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将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并完成全部相关补贴申请,如逾期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均不予办理。

  注:若届时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市商务局将按实际时间结束活动,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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