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清溪镇11.11消费券领取指引
导语 今年第四波乐购清溪活动来啦!与以往抢券的方式不同,这次是采取抽奖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拼的不是速度,而是运气,而且还有3次抽奖机会,中奖率大大提升!
今年第四波乐购清溪活动来啦!与以往抢券的方式不同,这次是采取抽奖的形式进行。也就是说,拼的不是速度,而是运气,而且还有3次抽奖机会,中奖率大大提升!
活动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活动形式:采取线上发放电子消费券,线下到店消费核销方式进行
投放方式:通过“乐购东莞”微信小程序以抽奖的方式随机发放电子消费券,获奖者可使用电子消费券到实体店进行消费。
发券时间表
11月10日(第一期)60万消费券
参与抽奖时间:14:00-19:00报名;19:00开奖
面额:100-30(7000张)、200-90(2500张)、500-200(950张)
11月11日(第二期)60万消费券
参与抽奖时间:14:00-19:00报名;19:00开奖
面额:100-30(7000张)、200-90(2500张)、500-200(950张)
11月12日(第三期)60万消费券
参与抽奖时间:14:00-19:00报名;19:00开奖
面额:100-30(7000张)、200-90(2500张)、500-200(950张)
参加方法:
①长按识别“乐购东莞”小程序
②选择 “镇街代金券”
注意:市民可自行参与消费券抽奖活动,数量有限,每位中奖者每期限得1张;电子消费券种类有:满100-30元、满200-80元、满500-200元;本期发放数量:31350张;所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不支持转赠,不兑现金,不找赎,不开发票。
使用方法
1、查找电子消费券:【乐购东莞】小程序-【我的】-【我的代金券】;
2、一位消费者每天在同一参与企业里最多可使用2张电子消费券,不可转赠给他人使用,每笔订单仅能使用1张,可以和商家优惠券同时使用,同时使用时优惠金额不可超过单笔消费金额的50%;
3、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7日23时59分59秒,过期后消费券将无法使用;
4、领取成功后,可前往清溪镇参与活动企业进行消费,满足消费条件即享满减;
5、适用范围:请查看最新适用门店列表;
6、电子消费券只能用于实物类商品消费,不支持话费充值和会员卡充值等;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活动方所有。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开心的地方,欢迎在工作日期间致电:87310305,会有小姐姐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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