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清溪镇12月消费券怎么领取?

导语 12月1日至12月2日,清溪镇136万元通用券分两次发放。满500减200、满200减80、满100减30,到镇内指定商家消费满额即可用券抵用。

  12月1日至12月2日,清溪镇136万元通用券分两次发放。满500减200、满200减80、满100减30,到镇内指定商家消费满额即可用券抵用。核销有效期至2021年12月8日23时59分59秒,年底实力宠粉,机会不容有失!

  发券时间表

  12月1日 68万通用券

  参与抽奖时间:14:00—19:00

  开奖时间:19:00

  面额:100-30 (6000张)、200-80 (3000张)、500-200 (1300张)

  12月2日 68万通用券

  参与抽奖时间:14:00—19:00

  开奖时间:19:00

  面额:100-30 (6000张)、200-80 (3000张)、500-200 (1300张)

  参与方式:

  1、长按识别下图进入“乐购东莞”清溪页面

  2、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抽奖,然后就可以静静等待结果揭晓!

  领取规则

  1、市民可自行参与消费券抽奖活动,数量有限,每位中奖者每期限得1张;

  2、电子消费券种类:满100-30元、满200-80元、满500-200元;

  3、本轮发放数量:20600张;

  4、所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不支持转赠,不兑现金,不找赎,不开发票。

  使用须知

  1、查找电子消费券:【乐购东莞】小程序-【我的】-【我的代金券】;

  2、一位消费者每天在同一参与企业里最多可使用2张电子消费券,不可转赠给他人使用,每笔订单仅能使用1张,可以和商家优惠券同时使用,同时使用时优惠金额不可超过单笔消费金额的50%;

  3、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有效期至2021年12月8日23时59分59秒,过期后消费券将无法使用;

  4、领取成功后,可前往清溪镇参与活动企业进行消费,满足消费条件即享满减;

  5、适用范围:请查看最新适用门店列表;

  6、电子消费券只能用于实物类商品消费,不支持话费充值和会员卡充值等;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活动方所有。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开心的地方,欢迎在工作日期间致电:87310305,会有小姐姐为您排忧解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消费券】可获取近期东莞各类+各镇街消费券领取入口+发放详情(时间/满减额度/使用门店等),以及吃喝玩乐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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