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换证条件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出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功能的通知》规定,在2014年5月30日前对已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并注册登记在出租车行业下的从业人员或已取得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相关证据(如上岗证等)的从业人员,可换发增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保留原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我局根据省厅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在职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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