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办理指南

导语 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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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增设电梯的房屋应属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否则,不允许办理。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涉及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对于村民个人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增设电梯提取。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办理间隔:每个缴存职工一套房屋只能申请办理一次。

  5、提取额度: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且不超出当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材料

  1、关系证明材料

  2、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证明文件原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

  5、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6、不动产权证书

  7、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grwt/ext/goPage?param=addElevatorExtraction);

  2.受理:通过系统能获取房产信息(互通类型)的,予以受理;不能通过系统获取房产信息(非互通类型)的,需要到线下办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回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东莞公积金各类提取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线上/窗口办理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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