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详细规则
导语 东莞市2025年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5年度内每个消费者限补贴一辆新车,活动平台规则详见正文。
2025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详细规则
注:活动平台为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
补贴申请说明
1.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2.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补贴申请对象
1.个人消费者(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须均为同一人)
2.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限补贴一辆新车
新车购买地说明
1、新车购买地以新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
2、消费者需到已参与活动门店购买新车
材料条件说明
1、旧车材料:旧车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旧车发票、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由当地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
2、新车材料: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
3、电动自行车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起。
补贴申领流程
1、打开“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页面。
2、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本人实名认证与注册。
3、完成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旧车证明材料上传和信息填写。
4、完成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材料上传和信息填写,并提交申请。
5、管理部门对旧车回收与新车购买的材料与信息审核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
温馨提醒
1、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如成功申领补贴后,发生退车、退款行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必须追回补贴资金。如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活动的主办及承办部门有权取消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旧电动自行车持有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云闪付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
3、补贴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需要与车辆产权人旧车报废信息,以及购新车的信息保持一致,对信息不完整,不一致或者未经实名认证的,相关申请不予受理。
4、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电动自行车对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5、以上所有规则仅供参考,详细规则以商务局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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