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自建房屋(私房)的房产证?

  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办理:

  (1)《土地使用证》;

  (2)各市级部门出具的证件查验证明或查验复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6)建筑图纸;

  (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9)其他必要材料。

  [注: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住建部门出具的证件和查验证明可由镇住建部门出具。]。

  房管所受理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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