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导语 大家同样翘首企盼的《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出炉啦,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2016年2月22日-2月28日。
第十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指标,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东莞市特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
2.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东莞市特色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
受理编号:东莞市特色人才( 年)第 号
学生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学 生 照 片 |
|||||||||||||
户籍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身份 证号 |
申请年级 |
年级 |
||||||||||||||
家庭住址 |
家庭电话 |
|||||||||||||||
申 请 人 才 信 息 |
||||||||||||||||
申请人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职称 |
学历 |
现工作单位 |
证件号 |
|||||||||||||
所属优惠 对象类型 |
申请人才与学生关系 |
|||||||||||||||
声明: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信息真实有效,知悉如存在弄虚作假将依法取消优惠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才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任 职 企 业 意 见 |
系我公司职工,于 年 月至今在我公司担任 职务,以上情况属实,请予以办理照顾入学(报考)为盼。 (签章) 年 月 日 |
|||||||||||||||
教 育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经验核, 同意 同学按______镇(街、园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入学(报考)。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 相关证明资料和及其子女资料请附申请表后面一并提交。
2.受理编号由受理部门填写。
《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16-02-22
为做好我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共教育环境,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2015〕110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dgjyjjjk@163.com
2.通过信函邮寄至: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523076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2: (此表需双面打印)
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
受理编号:东莞市 宣教办(局)企业子女入学( 年)第 号
企业名称 |
公司类型 |
所属优惠对象类型 |
|||||||||||||
登记注册时间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登记地址 |
办公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籍贯 |
联系电话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
名牌名标情况 |
||||||||||||||
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上一年度纳税总额 |
||||||||||||||
年度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资料 |
|||||||||||||||
姓名 |
担任 职务 |
社会保障号码 |
联系电话 |
学生姓名 |
关系 称谓 |
出生 日期 |
证件号 |
申请 年级 |
备注 |
||||||
声明:本公司承诺以上所填资料信息真实有效,以上申请学生皆为我公司人才子女,如存在弄虚作假愿依法取消优惠照顾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 企业经办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镇街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
经审核, 公司(机构)是经批准依法设立的合法公司(机构),所提交企业基本情况无误。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宣教 办(局) 意 见 |
按照《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经查验,确认 公司本年度入学指标数为 个,同意以上符合入学条件的 同学入学,并享受本镇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