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附申请材料清单)

导语 在东莞以后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只需要提供和本户籍居民一样的材料即可,正式实行全国通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今天通报,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 闵海云:此次推出的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与以前异地办证措施相比,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变化:一是惠及人群更加广泛。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二是申办手续更加便捷。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需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三是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人工柜台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根据东莞现有的本户籍居民办理材料,以后在东莞办理护照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一)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照片规格:48mm×33mm)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首次申办、换发、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下简称“护照”)的还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四)申请人系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五)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的,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下同)。

  (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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