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疫情期间社保待遇还能享受吗?

导语 在疫情期间,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各项保险待遇还能正常享受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1.养老保险待遇:疫情期间,正在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需待企业缴费后再行申请办理,待遇从符合退休条件的当月补发。养老保险申办一次性待遇的,需待企业完成缴费后补办。

  2.失业保险待遇:正在按月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不受影响。在疫情期间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满足领取失业金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金。

  3.工伤保险待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允许在疫情期间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延长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4.医疗保险待遇:疫情期间,参保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可正常享受与结算;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暂缓划拨,待补缴完成后再进行补划拨;在查询与打印参保记录时,延迟缴费的参保记录则需要在缴费之后才能予以查询和打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东莞社保查询入口+社保费计算器,以及社保参保/缴费/报销/补缴/转移/变更的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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