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局暂停社保缴费征收方式转变工作
导语 原定东莞市于2022年7月起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工作。现有关工作暂缓实施,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东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的公告》(2022年5月27日发布),原定东莞市于2022年7月起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工作。现有关工作暂缓实施,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9日
原先政策:东莞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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