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保障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提供近三年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四)家庭资产情况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且免交第(三)、(四)项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登记地点:

  (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申请登记。联系电话:22630618。(二)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登记。1.莞城规划建设办,电话:22100973;2.东城规划建设办,电话:22483338;3.南城规划建设办,电话:22988522;4.万江规划建设办,电话:2278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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