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描述: |
根据东府[2000]49号《关于加强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东委[2001]31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凡外地来我市工作但暂不迁入户口、暂不接转人事行政关系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办《特聘工作证》。特聘人员在职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审等待遇;参加各种评比和享受奖励;参加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也享有与我市常住户口公民的同等待遇。特聘工作证申办程序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二张,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申办特聘工作证审批表》。 2、填写《申办特聘工作证审批表》,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聘用期满后,需续聘的凭聘用单位证明,携带《特聘工作证》办理续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