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2011年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办理程序指引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申请资格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先行到镇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父或母一方要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年龄:年满6—15周岁。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要年满6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有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在我市不限镇街内居住。

  (1)在莞购房或自建房: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在出租屋居住的:提供租约以及出租屋登记备案。

  (3)在单位宿舍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

  5、有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

  6、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申请基本资料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申领《居住证》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未领身份证可不用提交)。

  3、申请人本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彩色一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5、《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到镇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6、合法固定职业证明

  (1)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在莞务工者);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经商营业者或个体工商户)。

  7、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适用于购房或自建房);

  (2)所居住的出租屋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或租约(适用于租住出租屋);

  (3)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适用于居住单位宿舍)。

  (二)计算积分材料

  1、父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或以上毕业的要提交毕业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到学历情况的,不要求到学历验证机构办理验证证明。请新莞人先自行登录查询,如果无法查询,需尽快到学历验证机构进行验证)。

  毕业证验证可以到城市学院(联系电话:22680795)或市中心人才市场学历验证中心(联系电话:22021666转611)进行验证。

  2、技术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莞务工的,提交《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先行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在莞经商营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投资兴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志愿者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幼儿园或小学就读证明原件及《小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每年级复印第一页便可,无须复印全本)

  8、加分项目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进行积分入户信息登记的新莞人子女入学申请办法

  (一)去年曾到我市各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积分入户申请,并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的新莞人,如小孩需参加今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到我镇街的教育办申请,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今年申请积分入户的新莞人除外)。

  1、以积分入户信息为积分依据。由于积分入学与积分入户的部分项目标准基本相同,因此,凡去年曾到新莞人服务站进行积分入户申请,并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的新莞人,可以以当时积分入户的信息为依据进行入学积分,并补充提交计生证明、子女接受教育年限证明、居住条件证明以及今年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新莞人家长需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出具《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入户信息表》,再将此信息表与补充资料一并交至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点进行积分。

  2、按《暂行办法》的有关材料和流程重新申请。由于去年申请积分入户时间与今年申请积分入学时间相距一定的时间,而积分入学有部分项目是需要计算年限的,如果新莞人家长认为积分入户的信息需要重新更新,累计年限积分的,请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重新办理。

  (二)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或已取得入户资格,但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今年需要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在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内,持家长和小孩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所在的宣教办申请。宣教办在积分入学的名额中安排学位,并统筹安排到镇街所属公办学校就读。

  四、申办程序

  1、准备资料(4月7日至5月8)

  (1)自行到镇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2)在莞务工的人员自行到人力资源部门(即原劳动分局)办理《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

  (3)准备好申请的基本资料和计算积分的资料。

  (4)实事求是填写好《申请表》、《积分表》(两种表格可在塘厦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txedu.cn)或到学校领取。

  2、报名申办(5月9日至6月3日)

  (1)为方便新莞人报名,教育办在各公办学校设立报名受理点,各新莞人可到申请入读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2)新莞人在报名时,要一次性提交《申请表》、《积分表》以及申请的有关资料(含基本资料和积分资料)。

  申请入读塘厦镇公办学校受理部门及学校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 注
镇教育办
刘建明
82035116
中心小学
温学深
87282886
实验小学
黄日福
87721123-8014
林村小学
李润华
87905178
第一小学
罗柳梅
87936133
第二小学
阮永裕
87282077
第三小学
陈培青
87980998
初级中学
苏 晓
87882651
镇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杨和娣
87721367
郭翠璐
87900518
镇社保分局
钟文康
87917133
镇人力资源分局
李汝欢
87923979
罗嘉敏
87721783
镇工商分局
姚丽仪
87812312
镇团委
张亮亮
87933555
刘洋
87933555
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婉媚
8798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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