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申报办事指南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涉及修改支付社保费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户名)、征收社保费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户名)单位经办人、经办部门、主管部门名称、委托授权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省社保局局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一、所需资料

  (一)《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函。

  (三)修改主管部门或其它项目,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关批准机关变更的材料。

  (四)修改社保支付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或征收社保费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的需提供与我局签订的《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二份)和单位所报账户是社保基金专户还是一般结算账户的证明。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办理程序

  (一)经办人员接收变更登记申请资料后,要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同时发给《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完相关手续,10个工作日后单位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更正后的资料。

  三、其它事项

  (一)涉及修改社保管理机关代码、单位社保号、纳税人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缴费人名称、社保登记状态、行业分类、缴费单位类型、登记日期、地税城市、缴费人地址、联系电话、登记机关代码、税务管理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手机号码、变动类型、变动日期、经济类型、单位所在地、法人公民身份号码、邮政编码、征收社保费的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的,请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

  (二)变更信息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的,请先到地税部门更正,并于办理更正次日起30日内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原件到我局办理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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