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桥头镇积分入学录取结果

导语 被录取至公办学校的申请人,注册时间为2023年7月8日—9日,请根据要求按时注册。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积分入学日程安排,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我镇积分入学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现将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录取名单公布如下:

  一、注册安排

  被录取至公办学校的申请人,注册时间为2023年7月8日—9日,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要求请各家长在7月5日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关注市招生平台“注册须知”(具体时间及相关材料以录取学校为准),并根据要求按时注册。

  二、递补录取

  我镇公办学校于7月8日-7月9日注册,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教育部门将根据放弃注册的人数、最新入户人数和实际注册人数等统筹递补学位数,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告递补录取情况。递补录取原则:以未录入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第一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三、民办学位补贴

  优化政策

  从2023年起,积分入学仅用于申请公办学校。我市已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即从2023年起,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计划申请公办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如计划在民办学校就读领取学位补贴的,直接在入学后向民办学校提出申请即可。

  提高标准

  从2023年秋季起,将义务教育非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从两个档次调整为一个档次,将二档补贴标准提高至一档补贴标准,即学位补贴的标准全部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

  申领流程

  由于学位补贴统一提标为一个档次,且实行非户籍学生全员覆盖,为此从2023年秋季起,非户籍学生不再需要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并确定补贴档次。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发放学位补贴。

  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431889;如属注册事宜,请联系相关学校。

  递补录取名单

  7月8日,我镇公办学校顺利完成起始年级学生注册入学工作。因个别申请人放弃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现根据我镇的实际注册人数,对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进行递补录取。本次录取后,如再有申请人放弃入读,不再开展补录,空余学位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入读公办学校。递补录取原则:以未录入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第一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即止(附录取名单)。

  被递补录取至相关公办学校的申请人,注册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安排请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关注市招生平台“注册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并根据要求按时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校公办学位。

  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431889;如属注册事宜,可致电相关学校:桥头镇第一小学联系电话:83428983,桥头镇第五小学联系电话:83561118-605。

  录取结果查询:点击这里即可便捷查询2023东莞市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积分入学】可获取东莞积分入学政策(条件/积分项目及分值/申请流程)+积分计算器,以及往年积分入学时间安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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